在校大學生
找兼職已經成為一種越來越普遍的現象。可是,不少在校大學生在兼職期間時常會遇到有關諸如違約金等的合同糾紛問題。例如:在安徽省蕪湖市某大學,就有這么一位大學生述說了他的遭遇:
由于大四期間學校的課程相對較少,這位同學為了讓自己有鍛煉的機會,便找了一份家教輔導班的兼職工作。工作之前,該同學和這家提供家教輔導工作的單位簽了一份為期4個月的兼職合同。依照所簽訂的合同規定:兼職期間,如果一方單方面要解除合同,就要賠付給合同的另一方相應的違約金。然而,當這位同學快要完成第一個月的工作時,他又在招聘會上遇到了一個很不錯的工作機會。這位同學擔心地說:“新應聘的這家單位讓過幾天就去工作,可是,這時如果辭去家教輔導班的工作,我不是要賠償他們違約金嗎?”
據該同學介紹,他和這家單位簽訂的這份兼職合同并沒有經過相關部門的鑒定,只有雙方的簽字確認和這家單位的蓋章。他很苦惱地說:“我不知道這份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具有法律效力的話,我不僅拿不到當月的工資,還要賠付與基本工資同等數額的違約金給對方。現在,我真不知道該怎么辦!”
針對這位同學的困擾,安徽省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了解了相關的情況后,人社局的相關工作人員說,對于這種短期的兼職合同,只要經過雙方同意并簽字,都是具備法律效力的,簽字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規定。如果其中一方想要解除這份合同,就需要按照合同規定,給予合同上規定的賠償金。
而當地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徐律師也提醒廣大的大學生:在
找兼職時必須學會保護自己,維護自己的權益!大學生勤工儉學是社會所提倡的,但是最好是通過學校等正當的渠道來獲得勤工儉學的機會,從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據該同學目前的這種情況,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以違約金過高為由,申請降低違約金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