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大學生求職季已然開啟,因為大學生求職心切,加上社會經驗不足,很容易被不法份子盯上。近期,大學生求職被騙的新聞層出不窮,大學生受騙輕則失財,重則丟命。近期網上求職少年李文星的死讓人心寒,但是打鐵還需自身硬,除了有關部門的監管以外,大學生也應該提高自身防騙意識。
日前鄭州市檢察院檢察官劉遠榮,根據總結多年來辦理的相關大學生求職受騙案件的經驗,
網上兼職崗特別提醒在大學生求職中四種值得注意招聘陷阱,正在求職的大學生們快來看看吧。
陷阱一:招聘單位收費。
如果有公司上來就讓你先交報名費,很有可能就是趁火打劫的騙子公司。畢業生在應聘時遇到收取報名費、面試費、培訓費等額外費用的企業,尤其要保持警惕,因為不少皮包公司就是看重學生求職心急,借著招聘會騙錢。
陷阱二:招聘單位“無限期試用”。
依據有關規定,試用期人員底薪通常是正式員工的四分之一,勞保用品、物質獎勵、各種保險和其他福利等又不與正式職工享受同等待遇。因此一些用人單位為降低人力資本,大量招募短期員工,且不簽訂勞動合同,待三個月試用期滿,就以各種各樣的借口予以解雇。所以,實習期過長,以有問題為名予以辭退,這也是大學生以往找工作的普遍遭遇。
陷阱三:通過招聘剽竊求職者作品。
企業以選人為名,在筆試、業務考察等環節中讓求職者撰寫策劃案、翻譯文章,而這些都應是公司員工的本職工作。除了把求職學生當免費勞力外,學生在簡歷中把自己的畢業設計和研究理念寫得一清二楚,也讓不少企業坐享其成。
陷阱四:“三金”協商放棄,假高薪陷阱。
在大學生求職招聘中,一些單位聲明高工資,以此為誘餌,但卻以不給職工交納社會保險為條件。通常他們會聲稱公司給員工的工資都很高,里面本身就包括三金的部分,實質上卻是為了剝奪求職者的權利。因此在簽訂合同時不僅要仔細審閱內容,當合同中出現異議時,還要運用自己的溝通技巧同用人單位談判,爭取自己應得的利益。
綜上可知,有些騙局一眼就能識破,有些大學生求職時卻難以辨別,而一步步走近不法份子的“陷阱”,有些正規企業也因為大學生求職心切而免費征用大學生勞動力,剛入社會的大學生還處于弱勢,因為種種原因而不敢拒絕。所以有些監管部門也要加強對網絡招聘信息的審核,避免虛假信息“猖狂”網絡,讓李文星事件再度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