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屆秋招已經漸入尾聲,有很多準畢業生已經拿到企業的offer了,那么當拿了offer后要學校就會要求你和企業簽訂三方協議了,三方協議是什么?它跟勞動合同有何不同,兩者在簽訂的時候要注意什么?
一、什么是三方協議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或《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
三方協議相當于一份保障協議,一式三份,在首次就業時,需要畢業生本人、學校和用人單位三方簽訂,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之后由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
二、三方協議簽訂有何意義,一定要簽嗎?
其實近些年來,三方協定的簽訂已經變味,三方協議的簽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就要率,而很多高校為了拔高今年的就業率,強迫學生簽訂三方就業協議,簽署了三方協議,你的學校才會給你發放派遣證,憑這個派遣證才能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
其實每份工作都是會有一段試用期的,所以企業更加注重的是與你后面簽訂的勞動合同,而不是三方協議,所以沒有必要和企業過多的在三方協議上商討待遇方面,這是簽訂勞動合同才關心的事。
小編建議,如果找到工作、確定會長久的做下去就簽,如果只是試探性的工作,就沒必要去簽,到時候解約又會特別麻煩,簽了又沒什么卵用,也就是學校把它當回事,等你畢業了三方協議就更沒有意義了。
三、勞動合同又是是什么?勞動合同的簽訂又該注意什么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書面形式,所以勞動合同就是一沓很厚的協議。
那么這么厚的協議我們簽訂的時候應該注意什么?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一定要核實名稱是否正確,萬一簽錯合約,工資都不知道問誰要。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這也是需要注意一點的,自己應該核實自己的基本信息是否正確,屆時也好維權。
3.勞動合同期限,一般勞動合同期限是三年,但是你有中途跳槽的想法的話,一定要看清,如果提前離職算不算違約,一般來說沒有限定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只要按要求低處離職書都不算違約。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畢業生初入社會確實要多個心眼,一般正規公司這一點都沒有什么問題,但是有些帶有詐騙性質的公司就會在這方面下文章,任何口頭協議都要寫進勞動協議里。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畢業生們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核實工作時間是否與人事面試時說的一樣,如果有強制加班情況,加班工資和加班時間問題都要問清楚。
6.勞動報酬,勞動報酬這塊一定要看清,尤其注意試用期和轉正后勞動報酬的數量,不要與公司達成口頭協議,一定要與書面協議為主。
7.社會保險,很多公司會給員工購買五險一金,或者是三險一金,五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是法定必須繳納的;一金指住房公積金。
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這是針對一些高危工作或者是要求保密的工作需要看清。有些高危工作很危險,所以公司要為勞動者提供相應的保護措施。
9.其他,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也一定要寫進協議里,任何口頭協議都不能做為法律的依據的,一旦對方反悔,非常不利于你的維權。
綜上所述,2018屆準畢業生們對三方協議、勞動合同的概念和意義有沒有具體的了解呢?畢業生們在拿到求職offer時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與你簽訂勞動協議,當你正式入職后,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就能多方面的保護自己作為勞動者的權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