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記者走訪了省城多家用工企業,招用暑期工的“大戶”主要是服務行業和家教培訓機構。不少餐廳、飯店、KTV等服務行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工問題,一些店的老板也都在等待著每年的暑期兼職高峰來緩解用工難題。“最近兩個月,我們招了四名大學生來兼職。工資是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雙方也沒有簽訂什么合同,畢竟開學了他們就要回去上學。”一家娛樂場所的人事部負責人張娟說。
正是因為雙方沒有任何協議關系,在大學生兼職市場出現了種種怪象。務工者付出勞動拿不到報酬,用工企業遭遇“閃辭”也是苦不堪言。 “今年,在一所家教培訓中心打工,當時談好的是每月工資2500元,負責人安排我在同仁縣招生。兩個月后,打算回學校上學,但是培訓中心以招生人數太少為由,拒絕全額支付工資,后來只給了1100元的工資,白辛苦了兩個月。”青海大學一名兼職學生李瑞透露。還有兼職者坦言,一些服務企業對兼職有了一個約定俗成的“潛規則”:要辭職可以,但是得扣半個月的工資。
針對這一現象,記者從幾家餐飲企業了解到,這也是因為大學生“閃辭”所致。“我們也不想這樣做,服務人員緊缺,一些大學生把工作當兒戲,來了沒幾天就要走,給企業也帶來了很多困擾。”從事酒店人事管理工作的嚴俊表示。
用工者叫苦,務工者喊冤,省城兼職市場兩頭為難。就此,記者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勞動關系處了解到,目前,大學生兼職維權存在制度上的空白。根據《勞動法》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不簽訂勞動合同。在校學生與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只屬于勞務關系范疇。大學生臨時打工行為是不受《勞動法》保護的,但在簽訂協議后可以受《合同法》和《民法通則》保護,企業無故扣除勞務者酬勞,這是法律法規不允許的。
因此,勞動部門建議,兼職學生一定要和用工企業簽訂一份用工協議,保留勞務關系憑證。大學生在兼職時,一定要找正規企業,如果找的是中介,也要簽訂合同,對工作地點、時間、內容、待遇進行約定,以便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