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討回800元的兼職勞務費,閩江學院大四學生袁同學花了半個月,費盡了工夫。只因沒有協議和憑據,昨天,他最終只拿到了350元。臨近寒假,榕城高校的大學生又開始忙著
找兼職,怎么避免工資糾紛,我們咨詢了福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和專業律師,希望給大伙提個醒。
去年11月18日左右,袁同學接到了福州一家傳媒公司的活動業務,因為曾經合作過兩三次,都能準時拿到報酬,這次他同樣沒簽協議就接了活。袁同學說,為了這單活,他到處發布信息聯系手上有合作資源的同學。最終,外聯部的同學回復,稱可以幫忙申請場地,而且可以滿足對方在校內售賣飲料的活動要求。“前后花了半個多月,我跟該傳媒公司協商,需要800元服務費,他們沒有拒絕。”袁同學說,為了做好這事,光話費就花了160多元。可沒想到,活做完了,報酬卻出了問題。大概一個月后活動結束,袁同學找對方要工資,要了兩三次都沒要到。“他只是發布了個信息,活動現場也沒出現,做得不到位。”該公司的工作人員對此解釋,袁同學辦事效率不行,活動現場有點亂。第三次協商后,該公司稱最多只能給200元電話費,袁同學沒有答應。昨日上午,袁同學和該傳媒公司的工作人員來到本報協商此事,但各說各有理,因為沒有憑據,經過記者協調,最后袁同學拿到了350元的勞務費。大學生兼職不受《勞動法》保護盡量簽訂用工協議等書面文件昨日,記者咨詢了福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工作人員表示,在校大學生出來兼職,與企業是雇傭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保護,企業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這類工資糾紛屬于民事糾紛,大學生只能通過司法程序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他建議,大學生
找兼職,最好找一些與學校有簽訂就業委托協議的企業,這樣更有保障。
網上兼職崗溫馨提醒,大學生
找兼職,在簽訂不了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盡量與企業簽訂雇傭或用工協議,或者開具所付出與所得報酬的書面文件,就算不是勞動合同關系,也可以主張權利。有些大學生可能是團隊間合作兼職,人證也是一個憑據。另外,郵箱記錄、QQ聊天記錄等,也可以作為證據鏈條中的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