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兼職崗記者走訪了50余位三亞市民,其中65%的市民反對大學生在酒吧做兼職,只有35%的市民表示支持學生走出校門,在酒吧兼職。
做模特經紀的朱先生說,現在社會在進步,酒吧只是人們消遣娛樂的一個場所,并不像有些人想象得那樣黑暗。學生在酒吧做兼職,也是靠自己的勞動獲得收入,是光明正大的,沒什么不妥。
26歲的白領李小姐告訴記者,學生本來接受的是高等教育,但是卻去酒吧那種低俗的場所工作,是一種諷刺。去了之后不用動腦,用下體力就能掙錢,看似很好,但是實際上是在做別人的玩物,對自己的個人能力不但沒有一點提升,反而會讓人變得世俗。另一位市民王先生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他說,大學生過早涉足這些復雜場所,社會上的拜金主義和玩樂主義會對她們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產生影響,最終量變引起質變。經常可以看到有報道稱有的女大學生因接觸這種復雜的場所,抽煙、酗酒甚至被包養,更有甚者染上毒品,人生就此發生轉變。他認為大學生為了錢到娛樂場所兼職陪吃陪喝,甚至陪玩陪睡,是很嚴重的觀念問題。
50歲的三亞市民張女士說,父母給孩子交那么多學費,是讓孩子在學校學知識的。學生不好好學習,跑去酒吧兼職,不但影響學業,也學不到一技之長,反而沾染了社會習氣。如果是自己的孩子,她是絕對不會允許去酒吧兼職的。
在記者的隨機采訪中,有三位市民的孩子均是大學生,在念大一或大二。其中兩位家長表示反對孩子去酒吧兼職,并稱一旦發現會追究校方責任,認為學校對學生的管理不到位。“孩子上了大學,寒暑假回來的時間非常短,一年當中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學校,上學期間的動向應該是學校第一時間掌握的,包括在外兼職的情況。”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在娛樂場所打工的大學生均是瞞著父母的,他們特意叮囑記者不要拍照及透露他們的真實姓名。
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師咸卿說,大學生靠付出智力、體力為社會提供有益的服務是可取的,但是,大學生在酒吧做兼職,經濟利益方面的確是得到了滿足,但至于文明層面及對其精神層面的影響,卻是有待考量的。